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6]122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认真组织学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治理结构,在经营运作过程中贯彻落实,并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6年12月31日前修订公司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