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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人士称,我市大部分基民是“基盲”
以后高风险的基金你还敢不敢买?近日,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个意见,今后基金产品在销售时要进行风险评价,分成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三个等级。
现状:买的盲目 售也盲目
4月1日,今年的第二期凭证式国债开始发售,但据中山建行的理财经理陈宏民介绍,今年的国债发行不像以前那么火暴,主要原因是被基金和股票等理财产品夺了风头。他介绍说,如今一些退休的老年人也成了“基民”,但他们对基金的了解程度均十分有限。
市民李小姐去年便在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推介下,买了该行代销的广发成长基金,去年该基金取得不错业绩,但她说:“我买了以后就只关心它的净值,至于这只基金是投资哪些股票,是什么种类的基金,有什么风险,我都不大了解。”
“据我的了解,中山市民购买基金的总额在全国的城市中居前三位,但大部分‘基民’在疯狂购买基金之余,缺乏风险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金元证券中山营业部的总经理甘泉介绍道,“这其中,代销机构也有一定的责任,比如银行只为客户推荐他们银行所代销的基金,在推销时,只谈及收益,但对风险问题则语蔫不详。”
新规:卖给“基民”合适的基金
据悉,证监会起草的指导意见要求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时,要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意见要求销售机构应在基金投资人首次开立基金账户时或首次购买基金产品前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对已经购买了基金的投资人,则应通过追溯调查评价其风险承受能力。要了解投资人的投资目的、预期投资期间、期望回报、短期以及长期风险承受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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