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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旨在鼓励境外资金中长期投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有望获批新的投资额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宣布,将QFII投资总额度从100亿美元扩大至300亿美元,同时强调,将把握QFII新增额度的审批节奏,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外中长期资金投资中国资本市场。
这是我国QFII投资额度的第二次扩容。我国于2002年推出QFII试点时宣布,累计投资额度上限为40亿美元。2005年7月11日,QFII总额度获准增加60亿美元。然而,由于100亿美元的总额度即将耗尽,从今年2月14日至今,一直没有机构获得投资额度。
对于试点已达5年之久的QFII制度,外汇局认为,该制度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投资理念的转变和先进投资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对国内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外汇局提供的数据,目前49家QFII现持有的证券资产市值达近2000亿元人民币,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在扩大QFII投资额度的同时,外汇局将进一步拓宽境内居民的境外证券投资,进一步扩大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对外证券投资的规模,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提供更多满足境内投资者需要的多元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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