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非减持灰色现象说起
一、 小非减持中的“操盘手”现象
2008年5月26日《东方早报》在《大小非减持惊现职业操盘手》一文中如是揭露:“某业内人士解释:《指导意见》中对大小非减持的种种约束,使得业内诞生了一批专司大宗交易的职业大小非代理人。由于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减持必须要有法人股账号,也就是说必须是机构户。这样一来,很多手握刚解禁存量限售股的大小非就会通过这些账号持有人代理,得以把手中的解禁股在短时期内悉数抛售。这些职业代理可以从大宗交易上低价吃进,然后在第二个交易日拉个高开,进行抛售,可以说是打新股之外的又一无风险高套利。这种套利方式在沪深交易所的公开信息中便可窥见。沪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限售股中,有 18 笔交易的买卖双方是同一个证券公司的同一个营业部。”
二、煤电联动的经济考虑
虽然在目前物价水平高企的情况下,立即对发电企业采取煤电联动,确实不利于抑制通胀。但是,面对大量发电企业陷入困境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可能再现“电荒”的隐忧,我们又不得不冷静思考煤电联动在目前形势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传递真实的电价信号,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煤电联动是大势所趋,毕竟电力短缺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远大于电价提价损失。
三、 电信重组后的非对称管制
此次重组让运营商得到了全业务经营的机会。此前,业内许多专家认为电信重组的方案没有根本上解决电信产业竞争失衡的问题,但“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将很大程度上缓解这种忧虑,“针对重组后新的市场架构,将在一定时期内采取必要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业内专家指出,实施非对称管制的本质是为了扶持竞争打破垄断。根据这一原则,我国在电信监管方面有望出台新的条例或办法。从全球电信业的政府监管来看,一般都是对不同公司,根据扶持新进入者、优化现存强势公司、建立适度竞争和有效监管的原则,实施非对称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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